许多域名申请者莫名其妙地收到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中国国际)的通知。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认为该域名已被投诉,投诉人已要求转让该域名或注销该域名。此时,很多人置之不理,或者不注意,等了2个月后,发现域名已经转移给了投诉人,这让人很懊恼。
那么,您想回复域名仲裁通知吗?
当然很重要。如果没有答复,专家组将直接就申诉人的申诉事实和所提交的证据作出决定,并极有可能通过决定取消或将域名转让给申诉人来支持申诉人。
域名投诉
一般来说,无论是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unified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还是cndrp(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national top-level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每次投诉都需要证明以下三个要素同时有效:
1、被投诉的域名与被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者服务标志相同或者非常相似,容易造成混淆。
2、被投诉人的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没有权利或者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该域名是恶意的(cndrp注册或使用该域名是恶意的)。
udrp和cndrp三把剑为相关权利人提供了一种方便的域名仲裁方式,同时也为域名持有人提供了辩护的方向,即:域名持有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任何情况,从而证明他对被投诉域名具有合法权益:
域名持有人在收到争议通知前,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域名持有人已经或者准备善意使用该域名或者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提供诚信商品或服务。
2、虽然域名持有人没有取得商标或者服务标志,但域名持有人(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因域名而广为人知。
3、域名持有人合理或者非商业、合法地使用域名,也没有为了获得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只要域名持有人可以提供证明上述任何证据的证据,就可以证明他或她在被投诉的域名上有正当权益。从而说服专家组驳回申诉人的域名仲裁,保留域名。